今年3月,一篇反映飲用水水源地長期遭受化工廠硫酸污染、多年無人管理的網帖,引起江蘇省句容市人民檢察院的關註。經深入調查,句容市檢察院查辦了該市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職務犯罪系列案件共9件10人,涉及環保、發改經信委、財政等多部門公職人員,併發現多家企業套騙國家、省級各類專項補助資金高達1000餘萬元。
  近日,句容市檢察院對查辦的系列案件進行調研分析,發現環保監察執法、環保補貼資金審批是生態環境領域職務犯罪高發、易發的兩大環節。
  “針對這類案件的特點,我們專門分析了此類案件多發的原因,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並形成了《辦理生態環境領域案件專題報告》。”句容市檢察院檢察長毛康林說,鎮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俞波濤、句容市委書記尹衛東、市長許文均在該報告上作出批示。前不久,句容市政府根據這一報告專門出台了《建立環境聯動執法機制的實施意見》。
  環保大隊長99次收受財物
  今年3月23日,“山水句容”論壇上出現一則題為《句容:飲用水水源地面臨污染》的帖子,反映該市下蜀鎮長江提水站飲用水水源地長期遭受化工廠硫酸污染,多年無人管理。
  “根據指派,我與鄉鎮檢察室有關同志,會同公安機關當天即趕赴污染現場拍照取樣,並著手聯合調查。”據承辦檢察官張紅興介紹,污染現場是通往長江的一條引河,取水口利用水泵把水抽到句容北山水庫供應城區居民飲用,而受污染水源地上游有20餘家化工企業,污染情況已延續多年,居民也多次反映,但一直無人問津。
  通過對20餘家化工企業進行全面摸排,辦案檢察官迅速鎖定幾家涉事污染企業,並於今年4月聯合公安、環保部門對部分重點企業進行走訪調查。然而,調查工作卻意外受阻,當辦案人員趕到其中一家化工廠時,工廠排污池已被企業用土掩埋。
  辦案檢察官進一步調查發現,該企業負責人長期與多名環保執法人員有聯繫。經進一步調查,檢察官發現,2014年春節前的一天晚上,該企業有關人員曾給句容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許某送去1萬元現金及2000元購物卡。隨後,句容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許某、副大隊長趙某相繼落網。5月18日、20日,趙某、許某均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
  面對訊問,許某很快交代了自己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為監管企業牟取不正當利益的事實。許某稱,2006年至2014年年初,他先後99次非法收受20餘家被監管企業所送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20萬餘元。
  基層科長利用申報權斂財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涉案的這家化工廠在句容市下蜀鎮經營期間,企業負責人逐漸熟悉了當時分管工業的副鎮長王某。2007年11月,王某調任句容市發改經信委副主任後,又通過王某結識了該委經濟運行科科長米某和能源電力科科長朱某。
  2012年至2014年4月,該企業累計向王某、朱某、米某所送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71萬元,該企業在申報化工企業關停專項補貼、太湖流域專項資金等項目上,累計獲得各類補貼資金300餘萬元。
  “申報省級和中央級補助資金項目的具體業務工作由我們經濟運行科負責,總體來講是申報的多,成功的少。”據米某交代,這家化工廠並不符合申報條件,在項目驗收時他們只是走走形式,沒有進行實質審查,並且在向上申報時將其列為重點申報項目。
  隨著調查的深入,暴露的問題讓人瞠目結舌。據初步調查,檢察官發現,有14家企業存在未在工商部門進行企業註銷而申報專項資金的情況,共涉及專項資金1000餘萬元。已查證屬實有6家企業共申報10個項目,騙取國家專項資金合計800餘萬元。
  10月23日,句容市人民檢察院對米某以涉嫌受賄罪依法提起公訴。
  而更有甚者,居然自己虛構企業騙領補助資金。此次被查辦的句容市科技新城管委會副主任嚴某,不但收受企業賄賂,居間幫助騙領國家補助資金60萬元,其本人還通過虛構公司、偽造證照、向有關審批人員行賄等手段騙領補助資金100餘萬元。9月22日,句容檢察院對嚴某涉嫌詐騙、行賄、受賄、挪用公款四罪一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監管者受賄放任污染企業
  生態環境保護及相關領域系列案件告破後,句容市檢察院開展了細緻深入地研判,並形成了《辦理生態環境領域案件專題報告》。報告認為,環保監察執法、環保補貼資金審批成為生態環境領域犯罪高發、易發的兩大環節。
  “環保監管人員收受賄賂,在履行監管職責過程中,對企業排污等行為放任不管,隨意延長整改期限,故意減輕處罰或者不處罰。”辦案檢察官介紹,在申報“五小”企業關停、太湖流域治理等中央、省級專項補貼資金過程中,他們則幫助企業在申報材料上弄虛作假,在項目審批中幫助聯絡關照。
  報告認為,利用環境監管權、環保補貼資金審批權尋租現象較為多見,有的利用職權直接進行權錢交易,有的以開公司為幌子間接以權謀錢。相關職能部門基層辦事人員接受監管企業吃請、送禮金現象較為普遍,與多家監管企業同時保持不正當經濟往來,並逐漸形成長期利益共同體,甚至演變為行業潛規則。
  監督缺失監管不力取證難
  辦案檢察官認為,此案案件多發,其中一個原因在於自由裁量與監督缺失相互發酵,形成尋租空間。
  “一方面,行政執法過程全部在相對封閉的空間運行,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因此,一線執法人員對環境污染違法行為處罰的自由裁量權較大。”辦案檢察官說,另一方面,在環保專項補貼資金申報環節,相關管理規定過於寬泛,且同時涉及環保、發改委等多部門,對項目申報條件、審批、撥付程序以及資金使用的監管途徑、方法、責任主體、追究機制等規定均不夠明確。
  “另一個原因在於職能交叉與監管空白交織影響,產生監管盲區。”辦案檢察官說,目前,地方政府的環境保護職能一般分散在環保、發改經信委、農委、國土等多個部門,分管職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或空白問題,環保部門“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能在很大程度上被肢解和架空,造成錶面上監管部門不少,大家都能管,但實際上卻是大家都不管或管不好的現象。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利益驅動與取證困難雙重阻力,加大了查處難度。環保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在日常監管、行政審批、行政處罰、專項資金補貼等方面擁有較大的行政權力,一些企業為逃避或者減輕環保監督和處罰,獲取高額專項資金補貼,大肆行賄、長期“投資”,不斷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少數人員甚至與被監管企業形成“利益聯盟”,從監管者蛻變為破壞生態環境的“幫凶”,在面對上級環保職能部門檢查或者司法機關介入調查時消極應付,不積極提供有關鑒定結論,有的甚至跑風漏氣,給相關部門查處污染行為增加人為阻力。
  聯動執法綜合治理污染
  針對環保監察執法、環保補貼資金審批、環境影響評價、環保工程項目發包建設等重點環節案件高發、易發的現狀,句容市檢察院認為,應進一步加強節點監控、規範管理和監督制約,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過錯責任、排污費核定複查、集中審批環保項目、集體決定資金分配使用制度以及重要崗位、關鍵崗位輪崗交流機制等。
  “深化推行政務公開,特別是對群眾關註的監察執法、行政審批等熱點、難點問題做到及時公開、接受監督,綜合運用行業監督、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等多種形式,有效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範。”毛康林說。
  句容市檢察院建議,應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平臺建設,在行政執法部門與公安、檢察機關之間實現案件線索、處理程序、行政處罰結果等信息共享機制,著力解決信息不對稱、監督制約難的問題。積極構建黨委政府主導、各相關職能部門積极參与的環境保護工作模式,建立環境保護執法司法聯動機制,探索在環保職能部門設立綜合執法辦公室,建立環保執法“黑名單”數據庫,對拒不整改的污染企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和聯絡員制度,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及時分析生態環境領域的發案特點和規律,研究制定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舉措,形成環境保護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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